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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駕車,害人害己
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
教練車屬于營運車輛,崔某酒后駕駛營運車輛,屬于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,根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一條之規(guī)定,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,崔某將被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五年內(nèi)不得重新申領(lǐng)駕駛證,罰款5000元的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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